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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文竹  来源: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发布时间:2023-03-31 17:03:49  浏览次数:

各团队:

为做好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医学科技奖下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及卫生政策奖(卫生政策奖的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一、工作原则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奖励工作的相关精神,遵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政策要求。

鼓励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鼓励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成果。

二、推荐项目及完成人的要求

1.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2021、2022年连续两年进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名单但最终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再次推荐。

3.2021、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2023年推荐项目完成人(否则系统会提示完成人重复)。

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否则系统会提示完成人重复)。

5.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已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6.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7.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归前三位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专利的发明人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

8.医学科学技术奖(基础医学类)及青年科技奖(基础医学类)项目完成人必须为代表性论文的作者之一。

9.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相关精神,鼓励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鼓励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成果;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或有科研不端行为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或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且争议未解决的项目。

三、推荐渠道

(一)单位推荐

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候选项目由齐鲁医学院向中华医学会择优推荐。

(二)科学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及工程管理学部的中国籍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联合推荐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1项候选项目或1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每位院士每年只能推荐1项或1人。具有推荐资格的院士名单以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cn)和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发布的名单为准。

四、我校推荐项目申报程序

1.预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限额申报。申报人员填写《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申报项目简介》(见附件1),于2023年4月6日前报5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uwenzhu@sdu.edu.cn。逾期齐鲁医学院不再受理。齐鲁医学院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分配推荐账号。

2.各项目完成人在中华医学会网站注册,提交报奖项目申请。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的注册和登陆入口为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首页右下角“在线服务与互动”栏目内的单位在线服务“科技奖项目申报”。

3.各项目完成人请务必于2022年4月27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齐鲁医学院不再受理。

五、推荐书填写要求

1.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推荐材料是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各项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在推荐系统中如实、完整、准确填写推荐书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

纸版推荐书具体要求:(1)纸版推荐书与推荐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2)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3)推荐书采用左侧胶装,不另加封面,不用塑料环,不用夹子等。

2.项目完成人在确认项目被推荐后提交纸版推荐材料一式两份。

3.评审专家回避申请

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随纸版推荐书材料一起提交1份纸版《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申请表应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推荐专家签名。原则上只限评审专家与被评审项目、项目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有利害关系等的情况,学术观点不同、同行竞争等不得作为申请专家回避的理由。每个推荐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得超过2人。

4.各项中华医学科技奖(候选项目)推荐书规范性表格,请参见《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


联系人:沈红 丛颖书

联系邮箱:yxbky@sdu.edu.cn

联系电话:8838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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