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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2 15:35:32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我校科学基金工作的安排,对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结题项目工作安排和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科研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在线提交最终电子版结题/成果报告及电子版附件。

(2)2024年2月25日下午5点前,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交至趵突泉校区教学五楼5123赵老师,学院统一将纸质结题报告交至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室科研院基金科。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未标注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资助期开始时间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关于填写项目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后,务必及时关注ISIS系统的审核状态。

从即日起可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对存在问题的报告,科研院及财务部将在系统中给出修改意见并予以撤回,请按照意见要求尽快修改后重新上传,等待单位再次审核。

2.签字及审核意见表

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报告相应位置签字,交学院科研秘书。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及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院集中加盖。

3.电子附件目录和电子附件材料

在电子附件目录中列出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上传的电子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再随结题报告送纸质附件材料。

4.各科学部对结题报告填写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三、财务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填报注意事项

(一)财务决算表填报流程

1.无转拨合作单位的情况

(1)登录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点击“财务查询”→点击“项目成组查询”→将查询条件“过滤全零项目”选择为“否”--选择结题项目号。

(2)查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选择“2023年度”可以显示该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该数据为累计执行数据)。点击“导出”,可以导出excel表格,形成我校经费执行表。

(3)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填列项目决算表。

①填报决算时,需要进行科目衔接,学校财务系统的科目均需衔接到基金委ISIS系统决算表中的对应科目,具体对应关系如下图所示:

 

提示:基金委ISIS系统中“劳务费”=学校财务系统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学校财务系统“预算执行情况表”中“收入”列对应ISIS系统项目决算表“调整后预算”列,学校财务系统“预算执行情况表”中“支出”列扣除“其中往来”列对应ISIS系统项目决算表“累计支出数”。

即:财务系统“预算执行情况表”中“收入”列=ISIS系统项目决算表“调整后预算”列

财务系统“预算执行情况表”中“支出数”-“其中往来”=ISIS系统项目决算表“累计支出数”

2.有转拨合作单位的情况

若项目中存在转拨支出,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经合作单位财务部门盖章认可的经费决算表(须与基金委ISIS系统决算表格式一致),与我校经费决算表汇总后,一并填列。

即:我校经费决算表+合作单位财务部门盖章认可的决算表=汇总的经费决算表

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根据汇总的经费决算报表填列项目决算表并提交。

(二)“项目决算表”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资金决算表上数据为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收支情况。

2.项目资金决算表中的支出数应以实际支出为准,暂借款、预付款、应付未付、预约冻结款等作为项目结余资金,均不作为实际支出。

3.如有转拨课题合作单位经费的情况,项目资金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课题合作单位决算表编制。请同时在ISIS系统上传经课题合作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的决算表(加盖合作单位财务专用章)。

4.项目研究期间如发生预算调整事项的,项目负责人需一并在ISIS系统中上传预算调整表

5.决算报表“结余”一栏不能出现负数。如预算项实际支出超出预算金额,请联系科研院进行预算调整。

6.决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四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

(三)“决算说明书”填报注意事项

决算说明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对项目决算表中各项支出所做的必要说明,包括:项目预算支出情况、预算调整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四)时间要求: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在线提交财务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以及相关电子版附件。财务部将通过基金委ISIS系统线上审核材料。

(五)项目决算表可参考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财务部微信公众号往期文章“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填报攻略” 填报。

四、关于项目结余资金问题

项目执行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后,项目财务账号将封闭,等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达结题通知后开通使用(预计在2024年6月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科研院联系方式:梁宗磊、毛毳、孙婕

联系电话:0531-88369277

邮箱:kjcjj@sdu.edu.cn

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室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联系方式:赵贵民

联系电话:0531-88380967

邮箱:zhaoguimin@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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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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